我市4个无害化垃圾处理厂今年年底将投入使用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19-06-27 二维码分享

6月24日,市城管局结合系统实际,印发《西安市城管系统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系统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工作。

《方案》明确,城管系统相关工作旨在强化城管系统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责任体制,严格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建立健全扬尘管控规范标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涉土工地、城市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废弃物等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餐饮油烟排放全面达标,锅炉改造、清洁能源替代如期完成,助力实现我市优良天数达标。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办理建筑垃圾清运手续的出土工地、市政维护工地、非市政挖占工地及取得道路挖占许可证的新建项目,符合条件的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建立出土、拆迁、市政维护、非市政挖占工地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管理清单,每月定期更新。

严控工地扬尘污染排放,采取“精细化管理+红黄绿挂牌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六个100%”和“七个到位”管理要求;配合市住建局修订完善《西安市施工工地场界扬尘排放限值管理办法(试行)》。

加强采暖季施工监管,采暖期间,各区县、开发区中心城区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城际铁路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

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

严格监管渣土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保持全过程密闭营运状态,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全密闭性能检测,不合格的一律禁止营运。

提高道路硬化率,摸排城区未硬化及破损道路,采用清单化管理模式,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对暂未完成整治的道路,采取喷洒抑尘剂、结壳剂等措施降尘。硬化道路优先采用环保、可循环利用的新型路面材料铺设。

严控粉尘逸散行为,形成监管联动机制,依法对各类装载粉尘式货物非厢式货车行驶过程中的粉尘逸散行为进行处置。

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清查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并采取治理措施。全面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早市、夜市等流动摊点油烟污染。

加强露天焚烧污染管控。加强秸秆、垃圾、树叶、杂物露天焚烧及燃放烟花炮竹管控、查处力度,严防因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督导西安城北供热有限公司(经开)完成6台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和西安经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完成剩余燃煤锅炉改造,并通过验收。

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达到 9 公里/平方公里的目标任务。落实排水许可证制度,按区县统计水量;老区改造时实施雨污分流,排查雨污错节漏接问题并进行整改。在 公式河、幸福渠、浐河、漕运明渠沿线有溢流问题的污水厂前段试点建设3-5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完成全市地铁施工降水的改排工作。完成南北湖、兴庆宫公园、革命公园、未央湖等景观退水改排工作。

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建筑垃圾、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建成投用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秦汉新城4个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厂。启动我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建设。完成省上确定我市的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加快高陵区、蓝田县、沣西新城3个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坚持做到治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专项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要严格按照“定性、定量、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的“六定”原则,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活动,并建立起严格的督查督办、督查通报、督查考核、督查问责机制。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要将主要领导“每周三查”、分管领导“每日检查”和铁腕治霾办、牵头处室“常态夜查”贯穿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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